1 临时用电管理
(1)二大原则:
1)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
2)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1)合理配置用电系统的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2)确保PE线连接点的电气连接可靠。
3)在电气设备和线路周围不堆放并清除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或作阻燃隔离防护。
4)不在电气设备周围使用火源,特别在变压器、发电机等场所严禁烟火。
5)电气设备相对集中场所,配置可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6)按《规范》规定设置防雷装置。
(3)临时用电检查验收记录
详见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编印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验收表》。
(4)电工巡视维修工作记录
(5)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1)、临电工程按GB50194-9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本工程临电配电箱均选用符合规范要求的配电箱,符合TN-S系统要求(三相五线制系统);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两级漏电保护”、“三级配电”、“三相五线”制。
3)、现场临电施工均应以审批后的平面布置图为依据,如需改动必须经方案设计人员同意,同时做好变更资料存档。
2 安全用电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1)施工现场值班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月对所有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并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
(2)施工现场维修组电工最低级别不低于四级工,夜班值班电工不少于两名,白班一至两名,设维修值班室,维修电工必须带安全帽穿绝缘鞋。
(3)所有配电箱内电器设备需标明用途,换接负荷时必须及时更换新接用电设备的名称,如一箱内出现两名以上同名称机具还要写明使用地点。
(4)所有配电箱中途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应锁箱,每次下班前将配电箱锁好,由值班电工负责。
(5)配电箱或线路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将门锁好,悬挂停电修理标示牌或设专人看管,严禁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检查时要有组长现场指挥。
(6)所有配电箱使用过程中送、停电顺序如下:
送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随机配电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器故障紧急情况除外,并经验电笔测试确实无电后方可工作。
(7)安装漏电保护器在送电的同时必须做一次漏电试验,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如不符合产品说明应立即更换。
(8)保护接零应单独由总控室用PE铜芯线可靠连接,并在末段进行重复接地。
(9)雨雪天气后,应检查电器设备是否渗漏、潮湿,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